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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度公开引进成熟型人才10人简章(含教师岗8人)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05 18:01:38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8: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引进成熟性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成熟型人才引进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为确保2025年度公开引进成熟型人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引进成熟型人才工作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引才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成熟型人才10人。

二、引才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7.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发布简章之日(不含)前,具体详见《阿拉善左旗2025年度引进成熟型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1.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1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具体以《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为准;

3.取得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体引才岗位、专业条件及其它需同时具备的条件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及近3年我盟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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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才程序

通过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在体制内且符合引才条件的,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察等方式进行调动。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18:00

2.报名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组织部”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箱接收显示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以“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①旗教体局

联系人:田桂丽丝

联系电话:13948011440

邮箱:rsb591@126.com

②旗卫健委

联系人:司娜仁图雅

联系电话:0483-8225335

邮箱:wjwrsk@163.com

③旗融媒体

联 系 人:王蓉

联系电话:13948010060

邮 箱:azqrmtzx@163.com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

②《诚信承诺书》签字PDF扫描件;

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原件(正反面放在一页)PDF扫描件(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④个人征信记录原件PDF扫描件;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PNG或.JPG格式);

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PDF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PDF扫描件;

⑦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荣誉称号、奖项及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工作经历单位拓印公章)等文件原件PDF扫描件;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最高学历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应聘人员在提交申请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及对应代码。

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获奖情况:需完整填写符合岗位需求所获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的时间、发放单位、称号全称等。对工作中获得的突出业绩也请按照时间顺序填写完整。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本人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资格审核要求:

(1)资格审核和报名同步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并解释(《岗位需求表》中附具体咨询电话)。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引才简章》及《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荣誉情况等信息及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果经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复审无误后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反馈。

(2)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以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审核人员应及时以邮件形式回复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收到确认报名通过的信息后,即确认报名成功。确认报名成功后,及时自行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已确认报名成功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

1.报名确认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及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能力测评、试讲说课、答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牵头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内容,将于面试前5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组织部”微信公众号。

4.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前,组织实施部门须在面试公告中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同岗位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并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会同用人单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确定。

6.面试成绩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组织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监督用人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行承担。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审核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研究,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公示与引进

根据面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组织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五)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2.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出用人单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公示及录用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面试和引进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引进人员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引进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待遇及程序。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用人单位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辞职)。

符合《阿拉善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要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一事一议”研究发放程序、要求、标准等事宜,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引才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在资格审核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在引才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六)本引才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本引才简章由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组织部、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引才政策咨询电话:0483-8223420(旗委组织部)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监督电话: 0483-8333859(派驻盟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0483-8222601(派驻旗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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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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